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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期间托育/托儿所退费标准

    咨询内容:请问在疫情期间托育中心(0-3岁托儿所)不能上课,目前申请退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执行? 托育中心上学期就提前收缴了这学期的托育费有没有违反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幼儿园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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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178220042

    发布于2020-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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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377464358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幼儿园提前录取、不按本通知录取规则录取或招收亲子班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幼儿园招生期间违规收取费用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退还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如还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咨询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1 2020-08-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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