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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目前新建住宅高度是否有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控制?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建筑设计师,现有一问题想通过权威部门得到解答。问题为:建设部于2018年7月颁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2018年12月1号开始生效,依据此国家标准的4.0.2条文,许多热衷超高层住宅的城市已经开始按此规定执行,据了解,郑州市规划局、天津市规划局、合肥市规划局,海南省等都有明确发文或报道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请问深圳市在新建住宅规划审批方面,有按此标准对住宅高度进行控制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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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qfly323

    发布于2020-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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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21928635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关于深圳新建住宅限高的咨询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目前深圳市执行的是《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深标》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是指导整个深圳市域范围内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活动的技术依据。《深标》中对住宅建筑高度未约定限高,具体按照法定图则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执行。按照《深标》密度分区与容积率管理章节,在满足公共配套与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服务可支撑的基础上,我市居住地块可结合所处区位测算其容积率作为参考依据,按程序批准明确。涉及特色风貌、生态保护、文物保护、机场净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油气管线防护、危险品仓库、核电站防护等特殊管理要求的,批准容积应在测算基础上予以适当降低。感谢您对规划国土工作的支持!
    +1 2020-07-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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