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疫情期间社保可延期缴纳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单位可延期缴纳社保导致员工社保缴纳月数无法增加,导致很多业务无法办理

    深圳市出台的社保延缓缴纳政策,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权益记录。因疫情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完全不可知,单位可以一直无休止的延缓缴纳社保,这样会导致员工的社保缴纳月数无法增加,会影响社保的使用。比如生育险需要缴纳满12个月才能使用,还有如公租安居房申请、车牌摇号等需要满足社保缴纳年限的业务也无法办理。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251532963

    发布于2020-07-0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78374318 丨Lv 0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其:一、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深医保发〔2020〕2号)和《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0〕2号)的规定,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目前疫情解除日期尚不确定,因此,延缴政策继续执行。二、企业受疫情影响并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向社保部门申请了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的,其职工按照参保登记信息,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费用,按医保政策规定直接刷卡记账。三、延期缴费期间,职工发生涉及需享受医疗或生育待遇情形的,可以单独为其办理缴费手续。咨询人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0-07-03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