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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约车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是否能继续延期

    刚收到了一个交委发的短信,短信内容是“【深圳交通】你取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后将失效并自动注销,证件有效期届满后该车不得继续在深圳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请问这意味着到年底后我的车就不能再用作网约车继续营运了吗?这是针对深圳市所有燃油网约车的一个政策吗?那如果按深圳市交委的政策要求2020年12月31日后必须电动车才可以继续营运,那像我们这种七座的商务车好像也没有电动的吧?请问是否会对我们这种7座的车采用一定的过渡期?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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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karwan

    发布于2020-06-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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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35026562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届满的,需依规退出网约车经营,按照前款规定取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车辆所有人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届满前,将车辆更新为符合《深圳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车辆的,经申请可以按照《深圳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核发相应期限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1 2020-06-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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