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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于19年12月住院不慎丢失身份证和医保卡。后续由于工作原因,又赶上疫情爆发,一直没有补办。当时以为可以使用电子医保卡,也就一直没有办理挂失。结果各个医院全部都不支持使用电子医保卡。在此期间,本人由于发烧多次去医院检查,产生的医疗费用,能否在补办社保卡之后进行报销。 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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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681831444

    发布于2020-04-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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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949500156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经查,疫情期间,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在金融社保卡遗失补办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待领取并激活新的金融社保卡后,可凭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金融社保卡、书面情况说明到就近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冲减门诊个人账户)。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0-05-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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