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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办理办法

    根据深医保规〔2020〕5号关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深圳市今年继续提供该保险。我是二档医保,2019年下半年知道的这个保险,以前没有参保过。现在想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去什么机构办理该业务?通知上面仅写了「本人可自行向承办机构申请办理参加手续」,未能查到具体是什么机构及办理办法。 望回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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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孙晓彤

    发布于2020-04-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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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513417616 丨Lv 2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2020年4月23日下午工作人员经查,咨询人系我市医疗二档在职人员。告知咨询人,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2020-2021医保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将于5月1日正式启动,参保缴费时间段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个人自费参保办理时段为:2020年6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保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未通过企业团体参保或一档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5%时,需要通过个人自费方式进行参保。可关注“城市一账通”自行参保,亦可前往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合署办公窗口办理,详情可咨询电话:95511-6。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0-04-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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