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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冠肺炎跨省治疗费用如何结算

    本人为非深户口,在深圳缴纳的社保已有一年多,但一直未办理金融社保卡。春节期间不幸新冠肺炎确诊,在河南省郑州市入院隔离治疗,从2月8日在郑州市中心医院定点发热门诊检查后以疑似新冠肺炎要求入院隔离,8号当晚转院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定点医院,后确诊为新冠肺炎,并于2月28日出院。由于定点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先进行了结账处理,并且本人未在深圳办理金融社保卡,导致中心医院的费用只能先按自费处理。 问题: 1. 中心医院自费费用能否进行医保全额报销?需要怎样的手续? 2. 定点医院第六人民医院是否可以直接挂账对接深圳医保?医院现在也在做咨询如何处理。 3. 这个情况属于跨省转诊,本人又没有金融社保卡(虽然刚刚申办通过,但也需要1个月的时间制作,本人暂时也无法前往深圳领取),微信和支付宝上的电子医保卡是否能在外省(郑州)使用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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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626854720

    发布于2020-03-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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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3790361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2020年3月10日下午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经查,咨询人系我市一档医疗在职人员,已确诊新冠病毒感染经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出院,目前在隔离中心隔离。告知咨询人,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及便民措施》规定:“我市医保参保人确诊疑似或者确诊患者在异地救治的,先救治后结算,执行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报销标准,报销比例不降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参保人已是确诊患者,其就医费用原则上由就医机构垫付,等疫情结束后再行结算。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0-03-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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