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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国际生高三因病休学是否可行,以及是否需要参加9门课程学业水平测试(高考新政策)的咨询

    现深圳某高中国际部高三学生,因心理疾病打算休学半年,今年9月再参与新一届高三的课程学习。自高一下学期到现在,一直参加国际课程的学习,几乎未参与高考课程的学习。如可以休学养病,休学后,是否需要参加9门课程的学业水平测试才能拿到高中毕业证?如需要参加,请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是什么时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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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258241006

    发布于2020-01-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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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36449570 丨Lv 2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的,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附件9),并向学校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准予休学:(一)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二)学生参军或出国出境就读的;(三)其他特殊原因的。第二十九条自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原则上不予休学。经审核同意休学的,应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交学校后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准予复学,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准予复学的学生,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休学期满不能如期复学的,须根据上述流程办理续休手续。义务教育学生休学期满后未办理复学或续休手续达到2周,且经学校多方联系仍无结果的,视为辍学,学校应将有关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休学超过2年者应予退学,所在学校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如还有疑问,可以致电深圳市教育信访咨询服务中心电话82661331。谢谢!
    +1 2020-01-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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