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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者房屋使用权转换

    前提在北京.请问有识之士,我租凭了一间房屋合同期为1年,已经交纳一年房租,由于工作调动或是其他原因,需要将租房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是因为合同期没到需要交纳违约金数目很大.为了减少损失,我能否与我情况相同之人实现使用权互换,可否能跨省呢.如果承租者与其达成协议,是否还算违约呢?有没有专门的中介公司承揽这样的业务呢?还有就是收费问题,因为如果收费高过违约金,这样的交换就没什么意义了.使用权交换,房主并无损失.但肯定要提前告知,如果其不同意我是不是就只能交纳违约金了.

    违约金 租房 房屋 房租 举报

    提问者:京东之风

    发布于20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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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wittyman 丨Lv 3
    我看了你的问题后,我理解是:你在北京租了套房子,是年付的,但是现在有事情不能住了,想把房转租出去是吧,但怕承担违约责任是吧.如果是我理解的这样的话,第一:你先和房主协商,把你的难处和他说清楚,并告诉他可以帮他找一个下家租他的房子,保证他不会有损失,看房主是不是能同意不追究你的违约责任.我们的客户出现过这种问题,也有这种方法解决的.第二:那就是如果你胆子够大的话就自己私自把房屋转租出去,只要不出什么事情房主因该不会说什么的.你这种问题和中介公司没多大的关系,主要是看你愿不愿意和房主坐下来好好谈谈这件事情,这是需要你们两个之间解决的,中介如果介入的话,也就是帮业主在最短时间内新找到一个客户.
    +1 2007-06-19 举报
  • 冰印 丨Lv 3
    跨省的难度太大了.可以和业主协商由你再找到一个承租方按照原价承租并且与业主签署协议
    +1 2007-06-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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