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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不满意,还可采取什么申诉方法?

    如果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不满意,还可采取什么申诉方法?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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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852191510

    发布于2019-11-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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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50429050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根据《信访条例》,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1 2019-11-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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