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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幼儿园退费时限和金额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我是福田区一所民办幼儿园的学生家长。我想咨询一下,符合退费条件的已交学杂费应该自家长提交退费申请多长时限内退回?是否应该一次性退回?如果幼儿园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家长有什么申诉渠道和具体联系方式?因为目前幼儿园存在托延退费时间,在家长投诉后仍分期退费的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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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865454840

    发布于2019-11-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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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167388665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目前,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粤价〔2012〕47号)文件规定,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伙食费(含营养餐点)。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学期末(转、退园幼儿在离园时)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幼儿家长。幼儿园收费情况由物价部门审批,在区教育局备案。如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所在辖区教育行政咨询反映。福田区教育局信访咨询投诉电话:82918379。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1 2019-11-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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