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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对首次纳入还贷提取范围住房的还贷提取给予一次特殊处理机会

    尊敬的公积金中心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中心领导对市民住房需求的关心,在10月21日发布了新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规定中首次将土地用途包含居住用地属性,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公寓、宿舍的住房纳入还贷提取范围(旧规定要求是商品住房)。我购买的居住用地性质的土地上的宿舍用途商品房首次纳入还贷提取范围之类,但发票开具时间为2016年3月8日,住房消费时间为三年七个月,希望领导能够对市民多多支持,对于首次纳入还贷提取范围住房的还贷提取给予一次特殊处理机会。再次深切感谢! 此致 敬礼!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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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zlts

    发布于2019-11-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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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82707677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的,且符合还贷提取申请条件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偿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一年一次)提取业务和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1 2019-11-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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