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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能否担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您好!我简单介绍一下企业概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10人。目前遇到的问题是: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但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此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有必要重新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2.根据法规规定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那么是否可以由取得注安证的人员来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还是必须设置两个人员?上述情况是否可以找到相应依据。希望得到贵单位的解答,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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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白玉老虎!

    发布于2019-10-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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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哆啦kitty 丨Lv 4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根据您提供的企业情况,应当由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 2019-10-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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