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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异地退役军人在深圳缴交社保后户籍转入深圳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如何办理?

    您好! 基本情况: 本人1999年12月在湖北参军入伍,入伍时户籍在湖北(城镇户口)。后于2004年12月退伍,回户籍地后选择自谋职业,未让安置部门安排工作。并于2005年来深圳工作,2006年1月开始在深圳参加社保缴费至今。2018年12月通过积分(招工)形式户籍迁入深圳。 近期看国家出台了关于退役军人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和社保补缴的相关政策,现咨询如下: 1、 本人1999年至2004年的5年军龄在深圳是否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如可以如何办理? 2、 根据退役军人补缴社保政策,我2004年退役后至2006年开始在深圳缴交社保这段时间的断档是否符合政策补缴?如不能在深圳补缴是否可以回迁入深圳前户籍安置地补缴?如在原户籍安置地补缴了,这部份缴费是否可以转移深圳社保,如可以怎么办理? 期盼回复,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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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729319275

    发布于2019-08-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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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280114044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1.退役军人军龄视同缴费年限事宜需咨询社保部门。2.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需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补缴及是否可以转移请详询安置地退役军人部门。
    +1 2019-09-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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