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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文)的适用范围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文)是仅适用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还是适用于深圳市内所有的建设工程(无论是否必须招投标)? 深府(2015)73号文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经2019年7月17日向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称深府(2015)73号文的适用范围为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与深府(2015)73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的字面规定存在不一致。为解答疑惑,特向贵部门申请咨询,盼予以答复,谢谢。 因咨询人并不确认具体应当咨询的部门,如有咨询部门填写不当,烦请帮助内部转到负责部门,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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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847857145

    发布于2019-07-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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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454703076 丨Lv 2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感谢您的咨询。关于您的问题,这个规定的名称本身就是《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规定也明确是"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也就是说必须是招投标工程,不可能适用于深圳市内所有的建设工程的。工作人员说适用范围是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没有存在不一致。如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他们职能是: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水务和交通工程项目除外)的资金管理、前期审批事项报批、招投标管理、预决算和投资控制管理,政府公共房屋本体结构性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对部分适合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代建制。联系方式为,值班电话:88136789/88134602(项目接收)邮箱:szwb@
    +1 2019-07-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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