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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继续教育

    提问1:在东莞工作,会计证在深圳考的,可以在深圳进行继续教育吗? 提问2:如以后换工作地点继续做会计,是否要更新从业信息?在哪里更新? 提问3:6月30日前要学分要完成,但是学习系统(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总是升级维护,怎么办? 提问4:如果学分在6月30日前不能完成,是否会计证将会作废?或者有什么补救办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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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ovliy

    发布于2019-06-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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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08156157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该证书现仅是您能力的体现。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完成继续教育。请您尽快完成2018年继续教育。
    +1 2019-06-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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