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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6月份,7月份摇号指标以及对应的国六政策

    尊敬的交通局领导,您们好,今天看到您们出台的新增汽车指标的调整方案,对于方案的调整感到高兴,同时也给感谢政府为民着想。但是我们一个国五外地车的使用者,请问您们出台此政策的时候,是否有考虑到相关的一个配套,按目前的政策,6 7月是指标最多的月份,对于我们来说,可能中签率或竞价机率大大增加,6月份的摇号己改到7月5号,但是深圳的国六政策,7月1号就开始实施,即使我们摇到号或竞到号,但是国五的车还是不能迁入,要使用指标,只有卖掉国五的车,换国六的车。如果想顺利的迁入,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提前把国五的车从外地迁出,待摇到号,才能迁入,这样子的政策是否合适呢?能否把深圳国六的政策推后1个月至8月1号实施,正好也可以配合这个政策。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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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632860158

    发布于2019-06-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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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61684886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道交中心小汽车调控组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原市人居委、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合印发《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明确,深圳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汽油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Ⅵ标准”)的时间延至2019年7月1日。《补充通知》还明确:2019年7月1日(含)起,在深圳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汽油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2019年7月1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V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2019年7月1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2019年7月1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V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市民所述是异地车迁入深圳,根据上述《补充通知》的要求,2019年7月1日(含)起,异地车迁入也须符合国VI标准,具体建议咨询车管所。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1 2019-06-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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