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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位申请中的租赁合同问题

    深圳的出租屋管理已经记录了真实的租住情况,现在管理很规范,居住的信息已经很完整的记录在相关政府部门的资料库中。现在的情况是申请学位强制要求有租赁合同,但在办理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有一些房东不愿意协助办理,办理过程可谓是跑断腿。希望教育部门可以直接从租房管理部门直接获取相关的居住信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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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foglianxiao

    发布于2019-06-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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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916251134 丨Lv 1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我市义务教育招生遵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口政策要求,义务教育学位安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制度。有效的住房证明不是入学必备条件,教育部门不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核验,但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房东和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因此,以租房资料申请学位的家庭,教育部门将运用信息化手段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对于有市民反映房东不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问题,建议承租人向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反映。2020年,教育部门将积极与公安部门和网格管理部门合作,充分利用人口居住信息系统和网格系统,对没有登记备案的租房家庭核对居住信息,统筹安排学位。我市每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安排与管理都是由辖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如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1 2019-06-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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