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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入户及新生婴儿户口办理

    你好,我和妻子皆是外省户口,今年我妻子积分入户,已拿到入户卡,准备将户口从湖南迁来广州。两个月前合法生育了第一胎婴儿,婴儿还未上户口,请问婴儿可以等我妻子入广州户后直接上户口还是必须先在湖南入户后再迁入广州?烦请解答,不胜感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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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023514225

    发布于2019-04-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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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05404226 丨Lv 1
    看到过广州政务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关于随本市户籍的父(或母)入户的国内出生子女办理出生登记入户的事宜,请携带:①申办报告、②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③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父或母一方的结婚证、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网上预约(可选择扫描右下角二维码进入“出生登记”事项,或可通过①广州金盾网 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后,向入户地公安机关申办。此外:1.属入家庭户,户主与申办人非直系亲属的还需审核户主的入户同意书。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审核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2.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须在申办报告共同签名确认子女登记族成份;3.父母一方为国(境)外人员的,审核该方的护照、港澳台居民身份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离婚的,审核随入户方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5.属非婚生育的,审核随入户方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说明;6.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请注意:1.离婚后和非婚生育的小孩户口申报,可按父母双方协议或现场声明意愿一致情况下可予办理,如父母一方因故不能到场或《出生医学证明》另一方父母信息缺失,可由被投靠父(母)一方声明后予以办理;2.户口申办应由申办人(或其监护人)到公安机关办理;4.除申办条件之外的特殊情形,可到所在户籍办理窗口咨询,并以现场解释为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 【广州政务】 2019年4月16日
    +1 2019-04-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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