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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按揭在户籍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咨询

    现在请问还适用2022年1月发布的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指南的政策吗?指的是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5号)。户籍所在地也在这里列举的城市之一,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因为备注说的时间范围是这个,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22年12月,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所以想了解下2023年通过非按揭在上述所在城市购买住房,还能不能提取在广州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可以是否还是按照这个指南的方法提取,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 购房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2400086411

    发布于2023-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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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89877911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我市购房提取政策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3-03-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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