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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漏缴少缴补交公积金

    资料递交完毕,公司已补交成功,公积金平台要我年底过去补交剩下的,请问补缴完了可以取出来嘛?或者需要多久可以取,目前显示是冻结状态。还有可以在网上补缴嘛? 北京市

    公积金

    提问者:ask4663183137

    发布于2022-11-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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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631370032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现我中心已开通网上执法个人补缴业务,可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个人补缴。网上执法个人补缴操作指引: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执法业务--个人执法补缴--点击案件“查看”--填写:付款银行、付款账户名(姓名)、付款账号(职工银行卡号)--选择收款银行(自动关联我中心收款账户,无需改动,选择其中任一账户即可,我中心银行账户名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将个人应补缴的金额主动转账到选定的“收款银行和收款账号”中--将“付款票据或网上转账截图”拍照上传“扫描”按钮--核对无误后验证--点击“确认”。补缴完后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取。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http://gjj.gz.gov.cn/bsfw/qtfw/温馨提示: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建修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销户提取等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 2022-11-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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