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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提取还款问题

    本人和配偶正常多年在广州交纳职工公积金。已经2014年办理第一次纯公积金贷款,并且于2022年9月结清贷款,打算在广州新购第二套住房,于2023年3月申请组合贷款。咨询下面的问题1配偶因为交纳基数不高,打算停止公积金自动提取业务,请问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2本人因为交纳基数比较高,就算账户余额为0,也能满足本人贷款额度60万(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 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的要求,请问本人是否可以在2023年3月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之前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取余额后是否对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影响(除了每个人60万的贷款额度的计算)?32022年3月申请组合贷款后,公积金贷款部分每个月的还款顺序是否可以为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本人银行卡扣款账户?要怎么办理?另外本人和配偶每个月公积金账户扣除公积金贷款还款金额后是否可以按月提取金额还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谢谢 北京市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还款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提问者:ask2086147057

    发布于2022-10-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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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773900175 丨Lv 0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的回复如下:1.若需取消定期自动转账业务,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预约到任一归集受理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方式变更。2.按目前相关政策,有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同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变化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3.办理了公积金按月还贷,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公积金贷款部分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足额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理,办理了商贷部分按月还贷,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商贷部分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出足额商贷还款额的,不再从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余额。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 2022-10-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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