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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加配偶为共同还贷人

    之前购房时,为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但只有一方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现在另一方也有正常缴存广州公积金,能否增加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另一方公积金账户进行还款。如果可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进行办理 北京市

    购房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7148659983

    发布于2022-06-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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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86613854 丨Lv 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共同产权人也可办理按月还贷提取。注意:办理了公积金按月还贷,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公积金贷款部分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足额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理,办理了商贷部分按月还贷,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商贷部分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出足额商贷还款额的,不再从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余额。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线上提取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按月还贷操作指引》
    +1 2022-06-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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