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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未缴存问题

    我从2013年9月开始在广东蓝盾乐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于2021年3月份离职,因为疫情原因,从2020年1月起到2021年3月份的公积金公司延期交,发工资时候已经扣除了个人交的那部分资金,到现在2022年6月15日,公司依然没有补交20年和21年共计15个月的公积金(除五险一金外扣税后工资已全部发放),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2552504116

    发布于2022-06-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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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538108886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职工在职期间单位没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以下资料,实名向其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管理部或办事处反映:(一)单位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及您请求中心处理事项的投诉信,需本人签名;(二)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三)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劳动仲裁裁决书及送达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及其生效证明);(四)您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效证明。例如:由税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每月工资、薪金所得证明、作为工资发放使用的银行存折或银行打印单(需加盖银行章并注明哪些款项为工资)、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等,若通过市人社网办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系统等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表,且该打印明细表盖有“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办业务专用章”及各区社保业务经办机构网办业务电子专用章的,则无需加盖社保部门印章。(五)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各办事处、管理部地址链接:注:被投诉单位是广东省铁路系统的案件,到广铁分中心反映;其他的由单位注册地或登记地所在区的办事处或管理部(企业以注册地为准,其他单位以登记地为准)反映。请通过我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预约执法业务再前往办理。
    +1 2022-06-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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