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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共同持有人,能否申请公积金按月还贷

    夫妻双方共同购房,购房时女方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非广州户口,有正常缴纳公积金但是连续缴纳未满2年),也就是女方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购房后,女方公积金能否一起按月还贷? 北京市

    购房 户口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6142763403

    发布于2022-05-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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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16120890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购房放款后,配偶也可一同办理按月还贷提取。办理了公积金按月还贷,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公积金贷款部分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足额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
    +1 2022-05-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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