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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每月的还款金额吗?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组合贷,每月公积金应还6000元左右,每月商贷应还8000元左右。夫妻双方每月公积金缴存合计15000元左右,可以覆盖每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偿还金额。请问一下,夫妻可否自行约定每月在各自公积金账户扣款的金额,以满足抵扣公积金还款的同时,剩余金额各自转存去商贷约定账户?(比如丈夫公积金账户还4000+4000转去商贷账户,妻子公积金账户还2000+4000转去商贷账户)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还款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5915854530

    发布于2022-04-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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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715352943 丨Lv 0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划扣,不能自行约定。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足额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提取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以偿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缴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缴存金额到账时间计算)。商贷按月还贷提取的金额只能转入本人的银行账户。两人均办理了商贷按月还贷的,按照第一顺序人、第二顺序人的顺序划扣,第一顺序人已足额划转商贷月还款额的,不再从第二顺序人账户划转;第一顺序人账户不足划转的,差额从第二顺序人账户划转。
    +1 2022-04-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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