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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如果申请人名下在广州有一套住房,同时有一笔未结清按揭贷款,还有一笔已结清按揭贷款,根据认房又认贷的购房套数认定标准,还能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吗,已结清的按揭贷款是否纳入购房套数认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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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979881431

    发布于2022-03-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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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846346102 丨Lv 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我中心暂停发放第三套住房贷款。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公积金中心和受托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中,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更多贷款信息详请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由于不清楚您的具体情况,如仍有疑问,建议您到贷款受理网点进一步咨询。网点地址详见链接:
    +1 2022-03-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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