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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汇入的问题

    各位尊敬的公积金工作人员:您们好!我想咨询一下第十四条: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填报须知中注明:1、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广州购房的职工提供。2、缴存地为广东省内城市的缴存职工,登录“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后,由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该证明,职工无需提供。3、除上述第2点以外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需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格式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与其他贷款资料一并提交,我中心在审批过程中核实。是这样的,想和朋友一起公积金贷款,朋友之前是在呼和浩特缴纳公积金的,朋友的户籍是外地户口,后来换了工作来到了广州工作(但在广州缴纳公积金才18个月,不满两年),他已经办理了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中的"缴存业务"下的“异地账户转入”业务,请问下他还需要去呼和浩特公积金中心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格式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吗??恳请您们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下我胡问题,感谢您们!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缴存 购房 户口 举报

    提问者:ask3234853777

    发布于2022-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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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91959009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需要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异地转入只转入金额,不会转入异地缴存明细。
    +1 2022-03-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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