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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信息更改

    公积金提取不得超过购房贷款总额,如果累计提取金额即将超过贷款金额,而此时又购买了另外一套房,是否需要更新系统内购房贷款信息?如果需要,如何更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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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范奇方

    发布于2022-02-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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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34069836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若购买的另一套房产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可以该套房产申请公积金提取,但需先注销原购房提取单。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另: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新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注:1.以按揭购房的条件申请提取的,需在贷款放款后、结清前提出首次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提出首次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提出首次申请。2.以住房消费条件申请提取的,提取申请需与上次提取到账时间间隔满180天及以上。
    +1 2022-02-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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