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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年十一月入职,21年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基数如何计算

    我是20年11月入职,一直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公积金,21年7月份调整基数时,由于我的工资已经超过广州市最低标准,但公司按照20年1月到12月的工资计算仍然缴纳最低标准,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并且还要以此基数缴纳持续至22年7月。相当于我一整年的缴纳都是最低而不是本应该我的缴纳基数 北京市

    公积金基数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33735855

    发布于2022-02-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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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61164147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根据您的描述,您2021年7月至次年6月30日的缴存基数为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两月的平均工资,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进一步核实您本人的缴交基数。如存在少缴的,可由单位为您办理个人缴存额调整并办理补缴。
    +1 2022-02-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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