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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基本情况:1.我和我老婆共同办理了房屋公积金贷款100万元,我是主借款人,还款方式为按月还贷,并提取了一次账户余额;2.因按月还贷金额小于我们夫妻两人的公积金,因此,我老婆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按照5万元举例)。想咨询问题:1.根据广州市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一)款,公积金余额也可以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我们理解,我们的公积金余额(5万元)是可以用于提前还贷的,该理解是否正确;2.如果我们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提前还贷,那我们办理提前还贷业务时(按照5万元举例),这个提前还贷的5万元是直接从我们夫妻2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扣除,还是怎么样的? 北京市

    提前还贷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2016510195

    发布于2021-1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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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534610121 丨Lv 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用于提前还贷。主借款人申请提前还贷后,以公积金账户为还贷账户的,还款额将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扣除。按照主借款人,第二借款人的顺序划扣,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还款额(不足提前还贷额度),差额部分会从第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
    +1 2021-12-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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