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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测试微信公众号功能误开《异地贷款证明》,怎么办?

    2020年5月10日误开《异地贷款证明》,实际并无下载使用。网上查询说,无使用也要提交回执。2021年12月我便提交了一份。问题一:上传提交了一份个人手写证明,并承诺无使用该证明。这样是否能通过审核?问题二:我在茂名并无公积金贷款,但是公众号查询说我有公积金贷款,是否因为未上传回执所致?问题三:这样的误开证明,回执提交后。算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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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845009119

    发布于2021-1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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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69765109 丨Lv 2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在线咨询不涉及审批及细节,《异地贷款证明》回执的审批,最终以审批结果为准。二、开具了《异地贷款证明》的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准予贷款,均应通过中心网站或提交给中心直属网点或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任一方式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并关注回执审批情况,否则可能影响职工下一次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因《异地贷款证明》主要用途是申请贷款,为了防范贷款风险,缴存职工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后,除已提交“不予贷款”的异地贷款回执且回执经中心审批通过外,其他情况均视为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故职工向异地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无论是否准予贷款,无论是否使用《异地贷款证明》,均应及时提交回执并关注回执审批情况。
    +1 2021-12-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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