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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家庭购房套数

    关于家庭购房套数,本人及配偶在广州本市名下没有房产,在省内外市有,那么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料中是属于0套还是要加上外市的房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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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009421108

    发布于2021-09-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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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17580687 丨Lv 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购房套数认定范围为全国。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公积金中心和受托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认房”:以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为认定标准。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个人信用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1 2021-09-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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