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异地公积金账户余额怎么转到广州

    你好,我已经在广州买社保半年了,之前在肇庆买的,现在想将肇庆公积金里的余额提取出来,是不是先要转到广州账户上才能提取,想问下转到广州公积金账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市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广州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阿龙小屋

    发布于2021-09-0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213348723 丨Lv 2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公积金未转入广州的,提取按肇庆政策执行,具体提取事宜请咨询肇庆公积金中心。如将公积金转到广州的,转移成功后提取按广州政策执行。转移条件及办理流程如下:因工作发生变动,从外省市来广州工作的,符合转入条件的,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入。注: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或有误的,须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业务。(一)个人账户转入1.申请条件: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2.办理方式及流程:网上办理:职工本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转入。前台办理: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1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3.办理材料:(1)职工本人办理的: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2)委托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②《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 ③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4.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该业务可通过网上办理,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缴存业务)3.10异地账户转入业务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 ? 温馨提示: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建修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销户提取等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 ? 线上提取操作详见:
    +1 2021-09-03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