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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缴费基数的确定

    我单位2021年1月新入职两名员工第二月开始缴公积金。员工甲,2个月试用期,2021年1-2月试用期工资8000,那么从2月开始按试用期工资基数8000缴,直到7月年度调整;员工乙,1个月试用期,2021年1月试用期工资8000,2月转正工资10000,那么2月开始按转正工资基数10000缴,直到7月年度调整。请问这样操作正确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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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003489948

    发布于2021-07-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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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681887149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21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第二个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2021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是指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进入新单位工作;“单位新调入职工”是职工在两个关联单位间调动,如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间的工作调动,职工能提供调令或工作调整通知等相关文件。关于2021年度调整工作具体请查阅以下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1 2021-07-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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