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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买房贷款后公积金提取

    由于本人3月在广西南宁按揭贷款买房,已经付完首付,购房合同已经进行备案,现由于贷款合同还没拿到(审核已经通过),且由于南宁市提取公积金可以用收据代替发票,我想咨询是否可行 北京市

    购房 提取公积金 取公积金 备案

    提问者:ask195443506

    发布于2021-05-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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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175778571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购买广州市以外一手楼的需提供购房发票,收据不作为审批资料。请您待办妥购房手续,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后,再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公积金提取。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地级市范围内)、配偶户籍地(地级市范围内)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地级市范围内)、配偶户籍地(地级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76.html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
    +10 2021-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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