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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账上的余额如何提取?

    我以前办理了网上提取业务,里边有我湖山国际房子的提取信息,每半年选了就可以提取。2020年7月我又以公积金贷款买了二套房,直接公积金账上还款,我爱人为第一还款人,我为第二还款人。问题是我爱人当时账上有6万多,每月缴存6000多,每月我们还贷9000多,这样要2年时间才能从我账上扣款,我账上现在有8万多取不出来。1.在我保证留足还款的情况下,能否继续以湖山国际的房子提取(房贷还款完毕,但提取额度没有达到整个房款)。2.如果不能提取,我们能否缩短还款时间?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贷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5134995394

    发布于2021-03-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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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96793906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自2019年1月1日起,录入系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购买异地城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广清贷款),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所有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的余额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必须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您已办理按月还贷业务,不能同时以其他房屋申请提取。已办理按月还贷的房屋,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房申请贷款时提取人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提取首付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若同一套住房有多个提取人,所有提取人账户余额加总满足留存额要求即可。提取时,可所有提取人一起在前台办理约定划分比例;提取人未能一同到场的,房产已明确产权比例的,按产权比例划分,房产未明确产权比例的,按提取人平均划分。如需办理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可携带资料预约到银行办理,所需资料详见: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申请缩期缩期的生效日为每月的固定还款日,当月缩期不成功的,可在下月再次申请。借款人如需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可按以下要求申请:(一)可单独提出缩期申请,也可与部分提前还款一并提出申请;(二)该笔贷款成功放款半年以上才可提出申请;(三)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2天以外的时间内提出申请(5天限制期);(四)网点申请:借款人提出申请(所有共同借款人均需到场签字同意)→确认缩短贷款期限→受理网点审批→中心审批→缩短贷款期限→提前还款或缩期申请表送至公积金中心留档。(五)手机端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贷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申请→提交成功→缩短贷款还款期限。(六)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登录“个人网上业务”→贷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申请→提交成功→缩短贷款还款期限。(七)审核通过后,当月正常还款成功后,下一个还款月按新的还款期限计算月供款。
    +1 2021-04-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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