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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役军人将部队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

    2020年从部队退役已在广州单位入职,在建立了公积金帐户,并于3个月内进行补缴,由新工作单位开具补缴情况说明,提供转业(退役、复员)证、本人身份证明、部队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的情况下,部队的公积金余额还未转到广州公积金中心,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 北京市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余额 广州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7007952775

    发布于2021-01-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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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406785238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1、如借款人属于退役军人,且需合并计算在部队缴存公积金记录的需提供部队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2、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①退役军人在部队的缴存时间需与在我中心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的,需把部队缴存余额转移到我中心,且在部队缴存的时间与在我中心缴存的时间之间不得有断缴的月份。②若缴存余额未转入我中心的或者在部队缴存的时间与在我中心缴存的时间之间存在断缴月份的,则连续缴存时间不可合并计算。3、因工作调动办理手续等原因导致在部队的缴存时间与在我中心的缴存时间之间存在不超过3个月(含)的补缴的,由新工作单位开具补缴情况说明,证明应说明补缴的原因,并承诺以后按规定按时缴存。如有疑问,可拨打020-12345进一步咨询。
    +1 2021-01-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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