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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才绿卡贷款与异地缴存记录

    贵中心:1、本人于2020年5月份开始在广州番禺足额缴纳公积金,并在2020年11月份办理完人才绿卡,具备购房资格。请问公积金贷款时是要求到2021年5月,即连续缴纳一年,还是必须从具备绿卡月份起再缴纳满一年,即到2021年11月份,才能贷款?2、本人之前深圳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有连续缴纳记录,转移到广州是否算广州缴纳记录?广东省内目前全省通办了,是不是无需转移也可用于广州的贷款。盼复,多谢。 北京市

    购房资格 购房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7417631291

    发布于2021-01-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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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iaoweilai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申请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即可。连续缴存时限不审核取得人才绿卡时间。一、曾在异地缴存的职工,缴存余额已转移到广州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认可其在异地缴存的记录。连续缴存时间由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上载明的最后一次连续缴存时间与在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缴存余额未转移到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不合并计算。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涉及异地缴存时间认定的,在异地缴存与广州缴存之间不得有断缴月份。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十二个月(不含)之前;外地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二十四个月(不含)之前。
    +1 2021-01-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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