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看房选房
  • 关于贷款和提取的疑问

    我和先生在广州有一套住宅(公积金贷款,贷款还没还完),在佛山有一套公寓(贷款已还清),都是和先生共有。现在父母想购房(房产证没有我的名字),能否由我来贷款(公积金贷款或混合贷款或纯商业贷款),之后来提取公积金? 北京市

    住宅 公寓 购房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5659067492

    发布于2021-01-0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9329431200 丨Lv 2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贷款方面:1、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未结清上次公积金贷款,不能再次申请。3、我中心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4、商业贷款事宜具体请咨询商业银行。提取方面:1、购房后,房屋产权人及产权人配偶才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若非该套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配偶,则不符合申请条件。2、目前购房提取政策如下:①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②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3、缴存人及其配偶有多套自住住房符合提取规定的,同一时间段内只能以其中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多套同时申请,以另外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时,应停止前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资格。
    +1 2021-01-08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