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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按月还贷后的自动提取问题

    本人购房时办理公积金按月还贷,后来去银行把多余的公积金提取出来,本来预留了半年的公积金款,但是现在每个月扣款之后都会自动提取一部分公积金,也就是预留了半年的公积金,现在正每个月自动提取。请问到时提取半年后,以后单位万一迟缴公积金,而我公积金账户里没有多余的公积金款用于还贷怎么办?或者现在有没有办法可以停止每月自动提取? 北京市

    购房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 举报

    提问者:ask7202071986

    发布于2020-11-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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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025784646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公积金账户作为偿还公积金贷款唯一账户,不能取消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但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预约至经办银行网点取消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此外,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提前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链接:添加个人子账户网上操作步骤如下:一、添加个人子账户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可以办理添加个人子账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步骤:1.在主页面选择“账户管理-添加个人子账户”进入添加个人子账户界面。2.“添加个人子账户”界面中,默认显示缴存人基本信息:单位账号、单位名称、姓名、证件号,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示个人子账户添加成功。可点击“打印预览”,打印《住房公积金添加子账户表》。二、托收登记缴存人可绑定本人银行储蓄账户,办理汇、补缴业务时直接从绑定的银行账户中扣款。操作步骤:1.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登记”,查阅“委托扣款协议”,选择“同意”,进入托收登记操作界面。2.在该界面中,录入托收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支行名称和托收银行账号。其中,托收银行账号不能是信用卡账号;支行名称需点击“…”按钮进行选择。3.录入无误后,点击“提交”、“确定”,系统提示业务登记成功。若提示登记失败,可重新修改录入信息后,再次提交。三、个人补缴办理补缴前,请先确认是否已设立个人子账户和是否已办理托收登记业务。缴存人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补缴时,补缴原因选择“补冲还贷”。操作步骤:1.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个人补缴”,进入个人补缴界面。2.选择补缴原因,录入补缴金额,点击“付款”、“确定”,完成补缴操作。注意事项1、补缴金额只能录入整数。2、补缴业务提交成功后,在资金未到达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前,暂不能办理下一次个人子账户的缴存业务。3、申请贷款时,补缴不作为连续缴存的依据。在工作日16点后办理的汇补缴,资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到账。因人行清算中心晚上22点至凌晨2点间停止接收清算数据并导致支付失败,所以请不要在此段时间内办理汇补缴。如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办理,具体操作详见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
    +1 2020-11-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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