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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组合贷方式共同购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一方可以提取吗?

    你好,目前准备用组合贷的方式进行房贷(妻子的公积金+我和我妻子一起商业贷),因我的公积金不符合年限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1、我的公积金可以提取么?什么时候可以提取?需要等到商贷放款后么?提取的额度是多少?可以按照什么是事由提取? 北京市

    房贷 购房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lucy_kaka

    发布于2020-1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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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54875349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另: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只要符合我市现行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条件及申请提取时间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年3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升级上线。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按月还贷除外),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由于无法接触您的具体材料,可提取额度及金额建议待提交资料后由审批人员核定。
    +1 2020-11-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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