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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新的购房地址更改了,是否直接网上直接更改,就可以申请提取?

    假如上一套房子已经供款完毕,新购买了一套公寓的话,是否直接网上更改信息就可以申请提取呢? 北京市

    公寓 购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rtsblue

    发布于2020-11-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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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05292085 丨Lv 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若贷款提前还清,但尚未提满核定的额度且仍属于产权人,可继续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如购买的公寓符合提取条件的,可在网上注销原提取申请单,以公寓申请提取。购房提取需要满足的条件:(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另公寓按年限的划分:一、使用年限为70年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为“居住”或“居住和非居住”或“商住两用”的,可以提取。二、使用年限为50年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为“居住”或“居住和非居住”或“商住两用”的,且职工能提供广州市家庭无产权证明或者能提供资料证明该公寓为职工家庭在广州市的唯一住房的,可以提取。三、使用年限为40年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为“商业”,不符合“自住住房”的条件,则不可以提取。在线咨询不涉及业务受理及审批,由于公寓属于特殊情况,需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若仍有疑惑,请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地址链接:
    +1 2020-11-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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