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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变更之后提取受影响吗?

    您好,第一次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候,提供了购房贷款合同是A,期间卖了A房买了B房,请问之后提取公积金需要重新提交材料吗? 北京市

    购房 贷款合同 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6737782646

    发布于2020-09-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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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67795514 丨Lv 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是的,需要重新提交材料。已出售的A房不能再申请提取,需注销A房的提取单,再以B房重新申请提取。注:B房提取需距离上次提取到账时间满180天方可办理。目前购房提取有以下具体情形: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年3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升级上线。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按月还贷除外),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
    +1 2020-09-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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