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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愿缴存账户托收

    已在广州开设了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账户,并办理了于2020年8月1日办理了银行托收,8月份的公积金缴存扣款于8月3日予以扣支,但9月份的公积金缴存扣款到目前(9月8日)还未扣款,请问托收扣款有固定日期吗?因我的住房公积金还款日期为每月14日,如未托收扣款,公积金自愿缴存账户无资金还款会造成违约。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还款 住房公积金还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723096554

    发布于2020-09-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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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853012061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如您已开通个人子账户和委托扣款业务,还需每月操作个人补缴将差额部分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个人补缴办理补缴前,请先确认是否已设立个人子账户和是否已办理托收登记业务。缴存人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补缴时,补缴原因选择“补冲还贷”。操作步骤:1.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个人补缴”,进入个人补缴界面。2.选择补缴原因,录入补缴金额,点击“付款”、“确定”,完成补缴操作。注意事项1、补缴金额只能录入整数。2、补缴业务提交成功后,在资金未到达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前,暂不能办理下一次个人子账户的缴存业务。3、申请贷款时,补缴不作为连续缴存的依据。在工作日16点后办理的汇补缴,资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到账。因人行清算中心晚上22点至凌晨2点间停止接收清算数据并导致支付失败,所以请不要在此段时间内办理汇补缴。如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办理,具体操作详见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
    +1 2020-09-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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