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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变更表,在哪领取?原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并改名。新单位公章加盖个人信息变更表有效?如果无效下,又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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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056054363

    发布于2020-07-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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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408006808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1.个人证件号码或姓名信息有误的,需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注:《个人信息变更表》因单位已注销,或单位虽未注销但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另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旧版公积金卡,并由本人手写个人承诺书(签名加盖指模,需注明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原因,并承诺本人变更的信息真实有效。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2.职工变更身份证件号码或更改姓名的,需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身份证件号码或姓名变更凭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需注明变更前后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③《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3.身份证号和姓名之外的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的、需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4.注意事项: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无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但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不能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个人信息变更。5.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个人信息变更表》下载链接:如有疑问,可再次向我们反映。
    +1 2020-07-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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