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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已办理延缓缴纳,员工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人所在单位已按政策规定办理延缓缴纳住房公积金(2020年2月至今),现因个人购房需要通过公积金贷款,请问能否申请?申请前是否需要先补缴2-6月公积金?具体办理流程如何? 北京市

    购房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1657413993

    发布于2020-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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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556265007 丨Lv 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经查,您单位广州瑞保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没有向我中心申请缓缴,故2020年6月30日后申请本市公积金贷款的,需补缴2020年2-6月的住房公积金。若您单位因疫情原因只缴纳到2020年2月的,可通过个人自愿缴存的形式缴回2020年2-6月的住房公积金。2020年7月(缴存年月)起,以个人自愿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需以汇缴的形式办理,且需按月连续缴存,至少缴存到审批贷款前两个月。自愿缴存者需满足在本市按规定自愿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以上及其他贷款条件。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个人自愿缴存开户及汇补缴业务可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及提取办理指南》
    +1 2020-07-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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