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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何个人无法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公积金缴存基数后,是否需要半年后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问题1:因为想在广州买房,咨询公司HR能否将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至12%,HR答复:不可以。请问这种规定是否合法?问题2:此外,HR给出另一个选择:可将公积金缴存比例从2100元/月提升至5000元/月,但调额后半年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请问该规定是否属实?若夫妻两人共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中一方已足额缴纳公积金(2100元的标准)1年以上,且为广州户口,是否仍然需要遵守这个“半年期”的规定?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户口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7586013463

    发布于2020-07-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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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12858735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确定;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个人比例在上述原则下,允许您进行自主选择。您所反映的情况,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职工申请贷款时,缴存基数或缴存额已调整的,则按系统中记载的基数和缴存额计算。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贷款,无调额后半年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1)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2)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3)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更多信息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
    +1 2020-07-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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