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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离职两月,因疫情影响暂时减少收入,是否可以第2次提取?

    4月份提取过一次非住房部分提取,由于4月失业离职了,临时兼职工作低,不能满足生活需求,加上租房水电费等花销大,请问本月6月,在未满180天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住房提取?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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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606377632

    发布于2020-06-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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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972813800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当前符合以租房自住条件提取公积金,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缴存人,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提供所需材料,以阶段性支持租房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无需间隔原租房提取180天,阶段性支持租房提取申请不影响原租房提取申请单的提取额度、提取时间等)。①已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阶段性停缴的单位职工;②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的缴存人;③因疫情影响虽未失业但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缴存人;④因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有压力的自愿缴存人员。注: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或虽未失业但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缴存人,需提供失业救济待遇核定表(或就业创业证)、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2020年2月后的银行工资流水(需加盖银行印章)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任一项,材料需证明申请人在2020年1-6月期间曾失业或失去收入来源)。阶段性支持租房提取所需材料及条件详见以下指南:《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业务办理指引,链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另:因公积金年度结息需要,我中心及下属分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以及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服务等,将于2020年6月28日(星期日)至6月30日(星期二),暂停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含离退休、伤残离职、出境定居、异地户口离职、失业、死亡、自愿结息);将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2020年7月1日(星期三)起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1 2020-06-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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