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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月还贷的疑问

    你好,于2016年在中山市购买的二手房,房产证上只有我老婆的名字,目前是用她的公积金还贷。我现在想把我的公积金取出来还清银行的商业贷款,可我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时,上面有一句话说从2019年1月1日起只能办理按月还贷。那我能否一次性取出公积金余额呢?我自己的钱难道不能用于提前还清银行房贷吗?你们这样的规定法律依据在哪里呢? 北京市

    房贷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房产证 贷款

    提问者:ask9238738796

    发布于2020-05-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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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532066969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只要符合按揭购买自住住房(非按月还贷)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76.html注:(1)2020年3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升级上线。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按月还贷除外),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2)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3)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贷款发放后、结清前提出首次申请。
    +10 2020-05-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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